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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知识产权报)
2024-12-20

在我国广袤的大地上,“复兴号”飞驰而过;在浩瀚太空,嫦娥六号触及月球背面;在远海大洋,“奋斗者号”潜入万米深海……

自1985年4月1日我国开始受理专利申请以来,知识产权持续发挥激励创新的基础保障作用,不断刷新着“中国速度”“中国高度”“中国深度”,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部署推动了一系列改革,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行动、规划,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坚决依法惩处侵犯合法权益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明显提升。

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进一步夯实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

2022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首批2件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的裁决结果,对被请求人是否侵犯勃林格殷格翰制药两合公司(下称勃林格殷格翰)所拥有的ZL201510299950.3发明专利权作出裁决。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处理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首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全部侵权行为的裁决,在全国范围内具备执行力,充分体现了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执法力度。”勃林格殷格翰有关负责人表示。

上述案件得到快速处理是落实新修改专利法的具体举措。我国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经历了4次修改。新修改的专利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与有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就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行政裁决。

自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陆续制定出台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起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各部门协同发力,构建起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全方位、立体化保护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知识产权的原则性规定和相关客体写入其中。

2019年修改的商标法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让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商标囤积案件有法可依。

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法律原则,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同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对故意侵权行为规定一到五倍的惩罚性赔偿,新增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程序有关条款等,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配合推动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落地,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上海、江苏、山东、内蒙古、重庆等地颁布实施知识产权相关条例,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进一步夯实。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

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促进创新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我国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加快构建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和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机制。2024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为新时代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绘制了“施工图”,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系统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谁来建”和“怎么建”的问题。

在地方层面,自2023年4月起,25个市、区获批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示范效应逐渐显现。如上海浦东新区积极接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优化侵权举证责任、创设履行知识产权调解协议后处罚适当减免等特别规定;深圳率先建立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戒力度;合肥加大对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推动更多科研成果走向应用场景;宁波等地优化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工作,案件办理周期压缩30%。

由点及面,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网全面铺开。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地方布局建设124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分布在全国29个省(区、市)。作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载体,这些机构的建设运行实现与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布局相结合、与地方保护体系建设相结合、与知识产权审查工作相结合“三结合”;同时实现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对接,与知识产权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对接。今年前三季度,已运行的保护中心和快维中心共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9.8万件,平均处理周期在2周以内,为各类企业提供了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共受理专利申请预审请求约24万件,预审合格后获得专利授权约15.1万件,有力支持了各类企业的专利布局。

这些政策举措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有效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保护创新良好环境进一步形成

“我们‘麒麟大口茶’品牌打响后,发现侵权商家有400余家之多,之前从没想过这种事,一下子懵了。幸亏找到了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他们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院、公安部门、行业协会等为我们提供了非常大的帮助。”云南麒麟大口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总经理林森说。

“我们在短短26天内就收到了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结果,这帮助我们高效地维护了自身权益,大大节约了维权成本!”福建某质检所副主任陈萍芸表示。

……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一个个生动的知识产权故事展示在人们面前。

“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已经成为重要的知识产权大国和全球创新的领导者。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将其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为世界各国树立了榜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邓鸿森如是说。

2023年全年,我国查办专利商标违法案件4.4万件,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6.8万件,查办版权侵权盗版案件4745件;查扣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6.2万批次,核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1.9万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9万件;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1万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500余件;侦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4万起。也是在这一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升至82.04分,再创新高,更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创新环境正在加速形成。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将一体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过程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依法授权、依法获权、依法用权、依法维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提高整体保护效能,更好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记者 吴珂)

                                                                                                                                          来源: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