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当前,我国正一体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全过程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依法授权、依法获权、依法用权、依法维权。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结合知识产权立法修法、执法司法的方方面面,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提出真知灼见。
筑牢法治保障根基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商标法修订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药业集团董事长耿福能表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更加重视品牌建设。他建议,应当更加有效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品牌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合法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创新主体培育自主品牌,抵制侵权,将有力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耿福能说,“商标法修订草案让我们看到国家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全力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决心。”
地理标志不仅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和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记者了解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住晋全国政协委员提交联名提案,建议加快地理标志立法,助力特色产业发展。
在提案中,住晋全国政协委员认为,地理标志作为与“三农”联系最为密切的一种知识产权,仍存在缺乏统一立法、价值发挥不够充分、产业链尚未形成、研发力度不够等问题,因此建议制定地理标志法,注重发挥地理标志的牵引作用,加速地理标志品牌价值提升,厚植地理标志文化内涵,推动地理标志产业实现跨界融合发展。据了解,山西省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7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8个,其中“山西老陈醋”与“吉县苹果”入选首批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互认互保名录,“大同黄花”通过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验收并获得优秀等次,成为地理标志引领特色产业发展的样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致公党中央提交了关于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配套制度体系的提案,建议积极借鉴和利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定义为一种新型民事权利,明确权利主体,构建一套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专门法,完善和增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实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的创新。
织密权利保护之网
谈到如何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国政协委员、汇业(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魏青松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打击力度,在司法实践中更多地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举证是知识产权维权中的难题之一。“应在知识产权侵权司法实践中适当降低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同时更多地适用举证妨碍规则。”魏青松介绍,在举证妨碍规则中,侵权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这有助于促使证据持有人协助提供证据,从而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进而解决“举证难”的问题。
耿福能同样关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举证问题。他建议,在商标侵权案件的具体实践中,在双方都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损失额和侵权方获利额的情况下,建议采取法定赔偿最高额进行判赔。权利人如有侵权方获利的初步证据,如侵权产品销售数量、销售范围等,可以结合该产品同期的合理利润或侵权方对外宣传的销售数据合理确定赔偿额度。对于有侵权“前科”的侵权方,如果权利人通过第三方渠道掌握了侵权方的相关财务数据,而侵权方拒不提供财务数据说明的,建议法院采用第三方证据确定赔偿额,并适用惩罚性赔偿。
全国政协委员、商务印书馆党委书记顾青近年来清晰感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获得长足发展,同时认为出版行业保护知识产权仍然任重道远,需要持续不断地呼吁和推进。顾青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现行的著作权法对图书编辑的智力成果尚缺乏保护。“编辑图书就像养孩子,其中编辑要下功夫、花力气,提升书稿质量,使之成为一部成熟作品。但目前编辑的智力成果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对编辑和出版社无法形成有效激励,不利于实施‘精品战略’。”顾青建议增加“编辑加工权”,激励编辑编出精品图书,推动出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面对各种新形式的盗版行为,需要更加高效、有力的遏制手段。”全国人大代表、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版部部长戴茵建议,及时有效打击网络盗版。“我国应以法律为依据构建网络监管平台,设立专门的网络监管机构,加强对网络盗版的打击力度,通过建立由政府主导、社团跟进、行业自律协作的网络监管体系,为我国提供安全公平、保护版权的网络环境。”戴茵表示。
法治是改革的压舱石、发展的助推器。代表委员们立足创新发展,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鼓与呼,为进一步织密织牢知识产权保护网提出真知灼见,为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贡献力量。(记者 杨柳 冯飞)
来源:知识产权报